B單位服務品質追蹤機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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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管理服務品質追蹤機制

服務項目 追蹤機制
整體 1.初次派案:

1-1.派案前先致電給B單位確定可提供服務後再行照會。

1-2.B單位是否已於7天內提供服務,並留有B單位聯絡方式給案主或主要照顧者。 

2.B單位所提供的服務項目是否與照會時相符合。

3.B單位當發生下列狀況時應主動發異動通報告知A個管及照專:

3-1.服務當天聯絡不到服務使用者。

3-2.得知服務使用者住院時、出院返家需繼續提供服務時。

3-3.原照會服務項目已不符合服務使用者使用時。

3-4. 服務使用者已入住機構、搬至外縣市。

3-5.服務使用者提出暫停使用服務時、無意願使用服務。 

3-6.服務使用者外籍看護工已入境。 

4.個案 CMS 等級有變化時,發異動通報由照專重新評估。

5.每月定期電訪依擬派之各項服務,追蹤是否符合個案需求,     並登打於A個管服務紀錄內。

居家服務 居家服務員所提供服務內容是否與擬訂服務項目符合。
日間照顧 服務時間、次數、提供內容是否與擬定服務項目符合。
家庭托顧 服務時間、次數、提供內容是否與擬定服務項目符合
專業服務 1.服務提供之時間、服務內容及次數是否依照核定項目,

並依據所擬定之目標執行。

2.B單位必須主動發異動通報、提供續評報告告知A個管及照

專審查後才能繼續執行下一組專業服務。

交通接送 1.     追蹤第一次使用交通車時是否可提供服務。

2.     服務使用者是否預約不到車。

輔具及無障

礙環境評估

若需專業治療師或輔具評估人員出具報告者,是否已介入評估。
喘息服務 服務時間、次數、提供內容是否與擬定服務項目符合。
餐飲服務 1.餐點配送來的時間是否與服務使用者申請的時間相符合。